2011年6月2日下午,自治区涉军维权工作联合检查调研组一行在昭平县委政法委书记莫华均等领导的陪同下,深入昭平法院就“涉军”案件审判工作展开调研。昭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卫国率领导班子就该院近年来“涉军”案件审判工作作了详尽的汇报。在听取昭平法院对涉军案件审判的主要特点及在规范化建设上所采取的措施、方法、制度等的汇报及实地考察后,自治区涉军维权工作联合检查调研组对昭平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一致认为昭平法院在依法审判时,对涉军案件做到领导重视、管理创新、机构齐全、制度落实、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好,其成功的审判经验值得学习与推广。
一是领导重视,成立涉军审判组织机构。人民解放军担负着保卫国家安全、抵御外来侵略、维护国家统一的神圣使命。妥善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关系到国防巩固和军民团结,关系到军队建设的长远发展,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和谐稳定。为此昭平法院专门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民事、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立案庭、民事庭、刑事庭、行政庭、执行局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军案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涉军案件办理、协调工作的指导、督办和协调。形成院长亲自抓、副院长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指定六名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硬、调解水平高的法官组成涉军案件合议庭,专门负责全院涉军案件的审判调解工作。
二是建章立制,规范审判活动。首先依法确定涉军案件范围,即是指以军队单位和军人军属为一方当事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其次制定下发了涉军立案制度、涉军审判限期结案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优先类事项快速办理制度等多项制度,以制度保障涉军案件的妥善、有效处理。
三是畅通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司法关怀暖军心。在立案信访窗口设立涉军接待通道,对涉军案件做到“五快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做到快审、快立、快调、快结、快执,让军人军属体验到高效、快捷、文明的司法服务。
四是强化监督与回访,以高质服务安军心。涉军案件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军审执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实行责任过错追究制,限定时间催办督办制,建立案件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及回访制度,确保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实现审判质量与审判效率、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08年以来,该院共立案受理两件涉军民事诉讼案件,协助上级法院做好“判后答疑”涉军案件一件,执行涉军案件一件。在所有的审判执行工作中,院领导都予以高度的重视,落实责任到人,实时进行监督与督办,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以核心司法价值观为指导,以以人为本为原则,及时、高效、高质完成审判执行工作,积极联动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多家单位做好回访答疑,协调好各方关系,倾心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自治区涉军维权工作联合检查调研组指出,人民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实际上就是反向上为部队的军心稳定、加强部队的政治思想作出贡献;另一方面,一些军人或军人家属在诉讼中对法律的理解偏差,也可以通过部队思想疏导,达到矛盾化解和息诉的目的。因此,人民法院与部队是一个互动、双赢的单位,只有不断加强合作,才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社会和谐和部队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