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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法院一天调结365户群体纠纷案
作者:林发强 邓进超  发布时间:2010-12-08 16:02:57 打印 字号: | |
  2010年12月6日,昭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结一起因物业服务合同引起的365户群体性纠纷案。

  昭平县凤凰花园小区已建成多年,但因建设设计时地理环境因素考虑不充分,导致凡住在三楼以上的住户因自来水水压不足等原因,经常发生供水不正常甚至断水情况,严重地困扰着住户的生活,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开展。经多方协调未果的情况下,365户住户不得已集体起诉贺州市临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请求该物业公司一次性支付补偿供水和供电系统改造等费用25万元。

  昭平法院立案庭收到365户住户的起诉材料后,高度重视,考虑到该群体性纠纷如果处理不好,住户的合法权益如果不能有效保护,有可能会激化矛盾,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给当地的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为此,立案庭领导经简单商议后并不急于马上办理立案手续,而是积极主动深入了解案情,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讲大局、道服务、谈生活、话和谐,释明法理。“功夫不负有心人”,12月6日,在立案调解法官的倾情调解下,贺州市临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终与365户住户达成了由该物业公司一次性补偿给365户住户供水和供电系统改造及物业管理办公设施等费用共19万元的协议。该物业公司当庭履行了付款的义务。

  至此,这一当事人人数众多、矛盾复杂、极易导致社会不稳定的群体性纠纷得以圆满地解决,彰显了司法的权威,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来源:昭平法院
责任编辑:吴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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