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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法院进行《人民调解法》培训
作者:邓进超  发布时间:2010-12-06 16:07:44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昭平县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12月6日上午,昭平县法院北陀法庭庭长吴传周赴富罗镇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培训。

  在培训会上,吴传周庭长围绕农村常见的土地承包、相邻关系、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详解了侵权责任法、物权法的相关内容,参加培训的人民调解员听得非常认真,并就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与授课法官进行了交流探讨。

此次培训,该院作了精心充分的准备,以案释法、内容丰富、实用性强;对进一步增强广大调解人员的业务知识,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水平,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参加培训的人民调解员纷纷表示,此次活动既提升了他们的调解工作能力,又拉近了政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希望今后能举办更多的类似活动。
来源:昭平法院
责任编辑:吴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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