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您刚才批评得对!咱不说法律也不说道德,单从做人的原则我就应当让。。。。。。”刘某在张老威严的目光注视下低下了头。
家住中平村的刘某因3.7亩土地与邻居陈某发生纠纷,两家发生多次争执并在当地村委会多次调解都无果后,刘某便将多年的好邻居陈某告上了法庭。主审法官摸清纠纷的前因后果及争议的解决经过后,邀请了村里德高望重、双方当事人日常都极为尊重的张老一起到现场对案件进行调解。法官从法律与道德层面对双方进行教育引导,张老则从农村传统礼教,远亲不如近邻等方面对双方进行说教。最终,在法官和张老的共同努力下,被告陈某同意将1.2亩土地按照原有分地方案分给原告刘某,刘某撤回对陈某的起诉。至此,纠纷仅用半个小时就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五将法庭以构建大调解机制、创和谐社会为契机,在婚姻家庭、赡养、扶养、抚养、继承、相邻、农村土地承包、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等民事案件的日常审判和调解工作中充分发挥社会调解力量的特殊优势,主动邀请顾大局识大体、热心公益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不良嗜好、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在区域范围内受人尊崇和有较强的调处纠纷能力的人对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巧用社会力量对矛盾纠纷从源头上进行调解,让全社会共同参与到各类纠纷调解工作中,使纠纷在最短时间内得以解决,从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据统计,今年1至10月份该庭共邀请社会调解力量参与婚姻、赡养、民间借贷、相邻关系等纠纷68起,调解结案或达成协议后一方撤诉的65件,调撤率达95.6%。通过邀请社会调解力量参加调解,加强了法庭和社会群众之间密切的联系,改善了干群关系,使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有效地预防矛盾的激化,从源头上减少了上诉上访、缠诉缠访的诱发因素,达到服判息诉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