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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沟纠纷酿惨剧 孤僻男子砍杀邻居领死刑
作者:邓进超  发布时间:2010-08-19 11:23:28 打印 字号: | |

本身是普通的邻里排水沟矛盾,却因被告人陈某彬孤僻的性格,在与被害人何某争吵后不勘言语相激,一时性起持刀将何某祖孙追砍致一死一伤。日前,陈某彬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0115.77元。

家住广西昭平县走马乡福行村的被告人陈某彬与受害人何某因房屋排水沟问题早生矛盾。2008925日上午11时许,陈某彬在村道上与何某为排水沟问题再次发生争吵后,双方各自回家。陈某彬回家拿出一把柴刀。何某带3岁的孙子冬冬提一桶衣服出来洗。陈某彬对何某喊道:“我要砍死你!”何某边走边答:“你杀啊!你杀啊!”陈某彬恼怒之下,持柴刀追上何某及其孙子冬冬后,朝被害人冬冬头部猛砍一刀,接着又朝何某头、肩部砍三刀,致冬冬当场死亡,何某损伤程度经鉴定为轻伤。作案后,陈某彬将柴刀扔在现场逃回家,在屋后竹林用菜刀割颈自杀未果后被闻讯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案经自治区高院二审审理认为,陈某彬因排水沟问题与他人发生矛盾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致人一死亡、一轻伤,罪行、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以严惩。本案属民间排水沟纠纷引发,案发后,陈某彬的亲属代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其本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改表现,可酌情对陈某彬从轻处罚。故二审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昭平法院
责任编辑:邓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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