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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法院:“三个结合”开展“争十优”活动
作者:吴长东  发布时间:2010-07-06 16:49:12 打印 字号: | |

昭平法院:“三个结合”开展争十优活动

 

昭平县法院立足岗位实际,以“三个结合”开展争十优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素质和能力,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把为县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服务作为“创先争优”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绩。

“三个结合”,即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三项重点结合起来;与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年”紧密结合起来;与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号召全体干警结合各自岗位开展争十优活动,即一是争当优秀法官。爱岗敬业,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文明办案;二是争当优秀办案能手。多办案,办好案、无错案、无上访;三是争当优秀执行能手。年度执结案件数量最多,无超执限和不良效果;四是争当优秀调解能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五是争当优秀司法警察。恪尽职守,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执法办案,维护法律尊严,文明执勤,危急关头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六是争当优秀书记员。庭前准备充分,案件记录完整,着装规范,字体工整,内容齐全、排序准确,装订整洁美观,按期归档;七是争写优秀裁判文书。文字表述符合具体要求,案情叙述清楚,论述紧扣争议焦点进行,判决理由充分、针对性强,引用法条完整、具体、准确,文字通顺、用词恰当,标点符号准确、无错别字;八是争做优秀调研干部。积极撰写调研文章、通讯报道,成绩显著,效果明显;九是争当优秀学习标兵。学风端正,视野开阔,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学习笔记详实系统,心得体会文章书写多、发表多;十是争创优秀合议庭。庭审活动严格按照诉讼程序进行,审判长主导作用发挥好,驾驭庭审能力强,成员之间分工明确、配合密切,裁判结果适用法律准确,庭审语言规范、表述流畅。

来源:昭平法院
责任编辑:吴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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