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及其职能分工
(1)办公室 其主要职能是: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与院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公文处理;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财务、通讯、接待、卫生防病、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房地产管理、办公自动化管理等工作;负责全院服装、车辆装备等物质的计划申报、领运、保管、发放工作及两庭建设工作。
(2)政治部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法院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法院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县委组织部、政法委考察干部工作;负责法官等级评定和司法警察衔评授的工作;负责法院评先创优、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各类人员的考核、调配、劳动工资、任免、离退休等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院监察工作;督办院党级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指示交办的事项;监督、检查本院工作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的情况;受理对本院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追究工作;调查本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并作行政处分等决定;制定监察和廉政工作的规章制度。
(3)司法警察大队 其主要职能是: 负责全院司法警察的警务管理;负责本院机关保卫和各审判庭开庭、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罪犯;参与对生效判决、裁定强制执行工作活动;负责枪支弹药(含戒具)保管和发放工作。
(4)立案庭 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受理各类案件的审查、立案及排期、送达文书、调卷分送工作;核算当事人诉讼费用,办理缓、减、免诉讼费的审批或报批手续;处理来信来访;负责各类案件的审限监督和流程管理;负责本院的司法统计工作。
(5)刑事审判庭 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受理或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刑事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6)执行庭 其主要职能是:统一领导、协调、部署全院执行工作;执行本院第一审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统一组织实施全院集中执行、专项执行及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执行;协调外地法院与本院之间的执行工作;协助诉前保全、诉讼保全。
(7)民事审判庭 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一审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传统民事案件;房地产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邻地利用权案件及其他不动产案件;农村承包合同案件;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侵权案件;审理申请撤销相关仲裁案件;审理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依法审判一审国内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侵权案件;破产案件;审理申请撤销国内仲裁案件。
(8)综合审判庭 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审判一审行政和行政赔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
(9)人民法庭 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审理有管辖权的民事、刑事自诉一审案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答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办理相关人民法庭工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