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昭平县黄姚风景区一违章建筑被依法强制拆除
作者:吴长东  发布时间:2010-06-30 09:48:13 打印 字号: | |
  昭平县黄姚景区一违章建筑被依法强制拆除

  2010年5月20日上午,昭平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公安、检察等部门的配合下,依法对黄姚风景区内一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执行,并邀请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执行过程。

  黄姚风景区是国家级4A景区,在不断发展的同时,景区内广告乱搭、房屋乱建的现象日益严重,特别是部分村民不经过任何部门审批私自占地建房的现象尤为突出,严重破坏了景区自然景观,影响了景区的资源保护。

  昭平县法院此次强制拆除的违章建筑,是被执行人梁某违法所建。在其刚开始建造时,县建设局、黄姚景区管委会等部门多次上门做工作,但其依然违法施工。为此,县建设局于2009年11月5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要求梁某停止违法行为,于10日内自行拆除未经批建的房屋。但梁某在期限内既没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也未履行拆屋还地义务。2009年11月20日,县建设局向昭平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无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情形,于2010年1月4日依法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随后,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张贴执行公告,并规劝梁某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此,该院依法将该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推动了黄姚景区违法建筑的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有力地保障了景区景观容貌。
来源:昭平法院
责任编辑:吴长东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