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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执行人性化 旧友握手再闯前程
作者:邓进超  发布时间:2010-06-29 10:36:58 打印 字号: | |

法官执行人性化 旧友握手再闯前程

     “庭长,我先不说别的,单单说你们一心为我们当事人着想的人性化执行精神,我从内心就服了。这样吧,我放弃老陈尚欠我的2000多元执行款项。今年以来,我们梧州的宝石生意又好做了,我又接了大单。我请老陈出山帮忙管理,我们还象几年前一样共同闯前程!”2010年6月17日,从国外回家过节并领取执行案款的戴先生对着昭平县北陀人民法庭的干警道出了肺腑之言。

      事情得从头说起。2007年夏,受国际宝石市场不景气的影响,戴先生与陈某合伙经营的宝石生意出现了亏损,经结算陈某应给付戴先生人民币12000元。后因陈某家庭经济陷入困难而迟迟不能向戴先生付款。多次追索未果下,戴先生向昭平县法院提起诉讼。昭平县法院经审理判决某向戴先生偿还案款12000元。最终该案进入了执行程序。但漏屋偏逢连夜雨,陈某外出务工时接连身患重病,非但无法偿还案款,还耻于面对家中妻儿,长期下落不明。

      2010年2月6日傍晚18时许,时值传统节日小年晚(2009年农历12月23日),千家万户飘香,融入过年的喜庆之中。昭平县北陀法庭的干警在连续执结两个案件后,驱车来到陈某家中执行。经调查了解,陈家邻居正办喜酒,陈某正在帮厨。庭长吴传周与干警简单合议后,决定只向陈某的妻子说明来意,并让陈某的妻子转告:协助办好喜事后,尽快落实案款。然后干警们离开了陈家。

      2010年2月11日,农历2009年12月28日。陈某到法庭再三表示谢意:一、执行法官在多人场合不直接执行,避免了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二、执行法官未进入喜庆场合执行,避免执法与农村善良习俗冲突,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同时,陈某将经多方筹借来的案款人民币10000元上交法庭。

    2010年6月17日,戴先生领取案款时得知以上执行经过,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慕。

来源:昭平法院
责任编辑:邓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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