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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中院梁文华院长为新建黄姚法庭选址
作者:吴长东  发布时间:2010-06-29 08:54:18 打印 字号: | |

贺州中院梁文华院长为新建黄姚法庭选址

 

57下午,贺州市中级法院梁文华院长在副院长刘建及昭平法院领导的陪同下,专程到黄姚镇会同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现场考察,为即将新建的黄姚人民法庭选定了便于交通、便于群众诉讼的合适地点。

黄姚人民法庭办公楼建于90年代,地处黄姚镇街道闹市区,机动车噪音和商贩叫卖声,严重影响法庭的审判活动,加之法庭规模过小,功能不全,配套设施落后,已远远不能适应新时期人民法庭司法便民、利民的需要。为着力提高人民法庭的司法水平及司法能力,更好地巩固和落实“五化”法庭的建设要求,该院通过多方争取,多方努力,得到了市、自治区发改部门的批准,同意新建黄姚人民法庭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778.57平方米,中央预算内投资50万元。

梁院长一行到黄姚镇后,与昭平法院领导、黄姚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一道对3黄姚法庭备选进行了实地视察。每到一处,梁院长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法庭选址。他强调,法庭选址要坚持方便群众,满足办公办案需要的原则,用现实的态度和超前的眼光来确定选址,选址要在镇区,靠近镇内主干道,方便群众寻找和通行,要尽量靠近镇党委政府,便于沟通协调工作,提高法律支持和服务,选址要符合上级对法庭设计功能的容纳需要,在节约用地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满足建设用地要求。

黄姚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表示,一定遵照梁院长的要求,最大限度的支持法院工作,确保法庭建设用地需要,让新建的黄姚法庭成为黄姚镇的一道亮丽风景。梁院长院长对黄姚镇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一定与黄姚镇党委政府一道把黄姚法庭建设成功能齐全、庄严美观的现代化人民法庭。

   通过梁院长的现场考察、协调与商讨,新建黄姚人民法庭办公楼初步确定了选址具体位置,并对相关事宜达成了基本共识。

来源:昭平法院
责任编辑:吴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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